阿汤哥的生活一直很悲凉。
他小时候就没有了父母,所以干着杀手的活计。
在他眼里,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冷漠刻板荒凉的,整个洛杉矶都是一座荒凉的钢铁怪兽,看不到一丝丝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所以他的装束一如他的世界,一丝不苟的银发,西装革履,皮包整洁。
所以他来洛杉矶只是重复他的工作。
然后上帝让他遇到了max。
这是一桩注定要赔本的生意,从一开始阿汤哥愿意给max700美元的薪酬就可以看出来。他以为人们既然漠视周围人的生命,那么他干他的工作,也是合理的,毕竟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杀了比他更多的人,这个世界不是一直还是存在吗?奥斯威辛,卢旺达,还有那么多的战争,死去的人们,谁来为这些买单?
可是max的一举一动让他感到不可思议。他有着一份卑微的工作,有跟他自己一样令人讨厌的长辈,有对他苛刻的老板,这个跟哲学家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人,既然有着相似的经历,按道理来说应该跟哲学家一样对于杀人见血这种事情见怪不怪,可是他见到血就像见到怪物一样。阿汤哥表示很神奇,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在意别人的死活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第一次看完这部电影的时候脑容量是不够的,因为姐姐看到片名的时候活生生就是只认为它是一部动作片啊!然而结果告诉我的就是这TM是一部人生哲理片!
也是从这部电影开始的,灰白头发的阿汤哥形象,手持已经扣上扳机的手枪,冷峻的眼神里透露着男人特有的专注,你会完全抛下他在《碟中谍》系列里的人设,除了敏捷的身手,你还会想要细细品味这个冷峻杀手的背后,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是一个比较唠叨的杀手,又是一个在外人面前很有礼貌,面对Max不想去探望生病的母亲脱口说出:“你在她肚子里待了他妈的9个月!”,似乎,除了他是杀手,其他一切的都与常人不同。
电影即将进入主情节时,是阿汤哥搭上Max的Taxi开始的,阿汤哥说:“洛杉矶,1700万人口,世界第五大经济中心,却人情淡漠。我刚看报看见一条新闻,说LA的地铁上有一个人死了,尸体在地铁上逛了6个小时,一堆人上上下下,坐在他身旁都不知道,谁都没有理睬他,却完全没有人发现”,这一段话,似乎就奠定了全片的基调,配上L.A.的层次分明的夜色
2017-6-25
个人自用 非影评
洛杉矶 黑人出租车司机 一黑人女律师上车 因讨论走捷径二人聊天 律师给了司机一张名片 律师下车后 男主上车 给司机700美金要求包车
第一站 司机等待时 一男子从楼上掉落砸到他车上 二人把尸体装入后备箱 男主要求继续去杀另外4个人 一警察前来 死者是卧底
第二站 男主把司机双手绑在方向盘上 司机按动喇叭 打开双闪 几个混混前来 抢走他的钱包 拿走男主的箱子 男主开枪杀了2个混混
比他演技好的没他长得帅。
长得比他帅的没他演技好。oh不对,还没有公认长得比他帅的男演员出现。好莱坞那些喜欢男扮女装哗众取宠的新一代小鲜肉赶紧退散。好好照照镜子。学学阿汤哥。每个镜头,每个角度,每个眼神,每句台词,他都很man而且帅得无懈可击。
在人头涌动的club杀第四个证人亚洲胖胖哥的时候,虽然打斗场面略扯,但阿汤哥演的银发杀手那锐利的眼神,绝对在每个镜头都是画面焦点。这才叫大银幕大明星的魅力啊。
奇差无不,又臭又长
扮酷,没内容,拖沓,总之:差,差到极点。垃圾!以后看到TOM CRUISE就关闭
身为杀手,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他本不该有朋友,无情无心也就无所羁绊,可惜,大多数杀手最终都因一念之仁一败涂地,对手不见得有多强大,他们的结局,败在自己手上。
Tom Cruise一如既往的美貌,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至今都记得《夜访吸血鬼》里无比妖冶的莱斯特,让每一个正常生活的观众渴望偏离人类的轨道。以杀戮为生,因杀戮而死,演绎一个杀手,Tom Cruise的演技终于没有被美貌所影响,神秘、残酷、童真、唠叨,奇怪的元素结合在一个更为奇特的人身上,正邪难辨。
有些人注定在沉默里灰飞烟灭,只是过程不同。杀手生如夏花般绚烂,每时每刻,他都在拼命向梦想奔跑;司机空有满腔规划,每时每刻都在脑海里完善自己的梦境,从未正式行动过。
午夜地铁上,没有笑容的脸上残留着最后的落寞,杀手的梦想在死亡面前戛然而止,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一如很久之前,他努力隐逸的那样。司机远远离开站台,渺小的背影与杀戮之前相同,突破自己,转眼又恢复原状,也许很久以后,他依旧开着出租憧憬那家脑海里的租赁店。
如果不去做,那什么都不会发生
“借刀杀人”Do it right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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