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活的其他方面尽可能地简化,只专注于那个最核心的部分;还有坚定地贯彻自己的原则,这是Bill Cunningham最吸引我的两个地方,也是我认为自己应该努力达到的境界。这个老人每天骑着自行车到街上去给那些穿着有趣时髦漂亮的人拍照,他穿着清洁工的蓝色制服,在便宜的小店里解决三餐,住的地方放满了文件柜,除了文件柜就只有一张小床,衣服挂在文件柜的把手上。他去时装周是自掏腰包,住的是郊区的小旅店,坐地铁去秀场。他不在乎谁是名流,他的照片不收报酬,为的是不必受人摆布;他去那些晚宴party拍照也绝不在那里吃吃喝喝,这个老人有自己的自尊。我对时尚不感兴趣,不喜欢Anna Wintour,虽然这个被人称做女魔头的女人也有其魅力,但我仍然不喜欢她那幅上层阶级社会精英的样子。但我喜欢Bill,他始终关注的是人们尤其是普通人,怎样靠一点想象力和创造一点美,来度过大部分时间可能都是辛苦劳累平凡琐碎的一生。这样的人,他们就像是坚硬的岩石,毅然地站在时代洪流中。
第二次看完,那种偏执的热爱,直打人心,像鞭子一样抽在心上。
我不知道,对于时尚圈来说,有多少人是真的因为热爱而选择,又有多少人是为了那衣衫鬓影的璀璨······
很认真地刷豆瓣上网友的评价,其中有三个评价我格外的钟意。
“可不要对他说你是传奇或者Icon什么的,那只是为了满足我们叙述者的虚荣心而已。他只在电话里用带着浓重波士顿口音介绍自己说:嗨,我就是那个骑脚踏车的男人。”
“每一个艺术家都是美的最虔诚信徒。”
“一个地方的底蕴不是高楼大厦,玉宇琼楼,只是站在街边的老头和他手中的相机。”
骑脚踏车的男人,虔诚的信徒,街边的老头。都是平常无比的平常人,可是当这三个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长大半个世纪之久,于是,造就了不平凡。
◤1◢ 偏执的热爱
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在万物亿万年的轮回中,是那么的短暂,但是对于个体而言又是那么的漫长,特别是在无助的夜里。
难过难免,悲伤难免,于是,我们总是需要一件疯狂的爱好来让我们逃避现实的雨夜。
就像Bill爷爷说的:“在我看来
有时候吧,我对于工作与兴趣爱好之间的矛盾感觉到非常困惑,一方面我不能免俗的想到现实的问题,所以想要找一份靠谱的工作,而同时,我又对我想要做的事情而心驰神往。后来我想想清楚,貌似俗人会一直被这些事情打搅,而脱俗了的人似乎就什么都不在乎,只在乎自己想要的事情了。
或许片中的这个白发老人就是如此吧。看此人穿着是无论如何不会认为他竟然是时尚圈儿的人。如果,猛然间,不认识这个无名老头的人看到他在四处拍照,准会认为这老头真是色迷迷的没个正形,一大把年纪了还四处拍漂亮美眉。然而,无论是恶语相向也罢,冷眼相对也罢,不理不睬也罢,这个老人总是如此的开心,非常开心,他的这种开心在某种程度上让我觉得自己很虚无,因为在我的印象里,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开心。一个人追寻自己的内心长达一生,并且在期间抛弃情感、抛弃金钱、抛弃其他的所有,不禁让我有些怀疑,他是在追求自我,还是在抛弃自我?时尚的重要程度已经远远的超过了他自己本身。
所幸的是,他终究是成功了,尽管外表非常平凡
我们都为比尔着盛装:我们都为bill着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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