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行走”本身拍成一部电影,其实很难,因为这个过程本身很无聊,它的过程几乎一成不变,沉闷也沉默,所有被行走改变的事情其实都发生在心里。而演员的内心戏只能通过独白和为人处世的细微变化中体现出来,也正因为这样的难度,主演瑞茜•威瑟斯彭被今年的奥斯卡提名为最佳女主角。她基本一个人撑起了一场戏——和一个与她一样高的背包一起。和“公路片”不同,那些在路上或啼笑皆非或刻骨铭心的经历,在这条穿过荒野的路上是完全遇不到的。“行走”已经成为了当下都市人群中谈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远足活动被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当做了亲近内心的捷径。它被一群人热捧,被另一群人嘲笑。在被赋予了众多宏大的意义之后,毫无悬念地变得很矫情。但无论如何被热捧,其实,谈论它的比从事它的人要多得多。更多的人只不过穿上户外防风服和远足靴,坐在格子间里,偶尔翻翻户外杂志而已。真正的“行走”远没有图片上呈现的那样田园牧歌。如果你真的想抵达内心,你几乎必须先摧毁肉身。最终,这个穿越了荒野的女人站在桥上,心中念叨着,“我的人生
相比《荒野生存》、《127小时》我会推荐这一部,我不是说他们是同类型的电影,唯一相同的是hiking and finally finding something at least.
在影片的前奏一直出现"quit",数数看看大致出现了二十来次,导演这个简单的手法就是对比后来的坚持到最后。感觉其实对生活的决定和改变并不难,因为一本旅游指南、一幅画、一个人然后做出决定,去远足去hiking,去找自己。当然你也可能会在找自己的路上迷失,但是能做出这个决定已经让你非比寻常了。
接下来说说女主在遇到给他发音乐传单的男人时,因为还没有从之前在荒野中碰到那个狩猎男人的恐惧中走出来,再加上太久没有和人接触(在商店里试口红的时候的对话,因为是生肉,原谅我没有听懂。。。),所以她表现出一脸要保护自己的表情与举动。她也在去赴约时开始打理自己打扮自己,我想这是一个找到原来自己的生活,所以她并没有停留太久,继续去PTC(我想应该就是那幅画的地名吧,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百度了没有找到。。),我很喜欢结尾女主的画外音,诉说她后来的生活,结婚生子,给孩子起了她妈妈的名字。哦对了
回想从小到大的经历,活蹦乱跳可以算是我比较明显的特征,尤其在工作以后接触了一些长距离耐力赛以后,更是狂热不止。当时,没怎么跑过步就直接报了50km的徒步越野,未曾想各种翻山越岭以及内心翻江倒海之后竟然完赛了。
首次参赛就完赛,让我对100km的期待更加强烈,于是在次年酷夏去普洱野了一圈,结果以弃赛收场,心里留下愤愤的遗憾,通过尽可能多的途径来满足自己对于跑步的热爱。
后来有一天,在某个公众号看到影评《涉足荒野》,该片讲述婚姻触礁,母亲去世,自己在绝望中生活多年之后
旅行、徒步被很多人提起、实践,慢慢变得很矫情。所以不要看几处风景就说被治愈,萍水相逢了几个朋友就说被救赎。
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所以摔完东西说完fucking,还是得用双手双脚继续前进。
如果某一时刻,你的脑海里再闪过某个不再拥有的面庞、不再提起的名字,不要忧伤,不要流泪,明白现实即最好,拉上帐篷接着睡。
让我想起了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以及以其为蓝本的电影《朝圣之旅》
人的一生都在寻找某种意义,但存在主义说人生是无意义的,于是我们开始自己创造意义
一场徒步旅行最容易让人感受到意义,因为有目的地,有了目的就有了意义。
关于这场徒步的过程我不想多说了,只是每次看完这种片子之后,我都会问:
但是这场旅行之后呢?虽然过程艰辛又美好,有那么多的思考那么多的觉悟
可最终还不是回归到生活的无意义中?
因为过去的行为责备自己,后悔自己做出的选择,然后不断的惩罚现在的自己,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样,我也这样,就像一个死循环,很难跳脱。
女主在hiking中不断回忆过去,揉碎了过往,接受了不完美的自己,原谅自己而能开心地走向后面的人生路程。我呢,什么时候也可以在某个人生远足中彻底原谅自己,你们呢?
涉足荒野:视听享受的传记片 大概你们还不知道,心去到谷底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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