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部电影后,很多人会为主人翁的骑士精神和英雄气慨而钦佩不已。
我却想问一个问题,为了维持自己的原则(不作大丈夫所不齿的夺人妻之事),却使整个王国陷入经年累月的战争,千万生命灰飞烟灭。
最后的结局是:他自己受人拥戴,名正言顺的登上九五至尊。
这样的选择者,是高尚的,我怀疑。
《希腊波斯战争史》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坎道列斯国王崇拜自己妻子的美艳,坚持让自己的重臣兼朋友巨吉斯目睹妻子美丽的裸体。巨吉斯推辞不能,在国王的安排下窥视道了皇后的身体。
皇后发觉,认为这是对她极严重的冒犯,她给巨吉斯一把匕首,让其要么杀了国王,要么自杀。
巨选择了杀死国王,娶了皇后,掌握王权顺利统治了38年之久。
在这里我不想把这些历史或者故事,和中国传统的观念做什么比较。
同为西方的理念下的选择,我更钦佩后者,尽管他在名分上多少给后来人留下些不洁的口舌,但百姓却免了在昏君治下流离失所,家破人亡之苦。
不以个人的荣辱为选择,是何等的豁达和高尚啊。
个人认为Kingdom of Heaven作为片名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因为这个词在影片的对白中反复出现,同时还是整部电影试图探讨的主要话题。
但是至于《天国王朝》这个中文译名,虽然翻译的中规中矩,却似乎在“达”和“雅”的要求上略有欠缺。而且读起来多少有些拗口,和《天朝王国》也混在了一起。
去年就已看过了这部片子,从我的感官与视觉角度我愿意将它定位成1部大片。它的“大”也是大家所已享受到的 - 好莱坞影史上最大的宗教古战争场面、比任何1部影片中还要大的圣城耶路撒冷、可以堪比《魔戒3》中索伦大军攻城时所用的大石头...就这些已经能够让我们看到了幕后的雷德利·斯科特驾驭巨制时的大腕标准...
今年又看了1遍,并非百无聊赖,而是偶然发现了《天国王朝》的原版,还是1口气通畅的看完,当然了,也是源于自己始终至爱这些史诗巨作与历史传奇的描写,每1部、每1段这样的故事都不愿意错过,甚至部部温故而知新ing。这样的心理初衷与情结让我对但凡驾驭大作的导演与编剧在未闻影前必先闻人,中外无1例外,欣慰的是雷德利·斯科特有这样的功底,可以让我饱得私欲。
再看这部大作,结论的定位 - 银色面具下的鲍德温四世是《天国王朝》的主人,是逝去光华年代的圣城之王,沙漠中最孱弱的躯体但附以与生俱来的刚毅灵魂,也当是雷德利·斯科特心中天朝的主角。
年底去了迪拜,除了那个55亿美元盖的清真寺,对黄金之国穷极奢华的网红气质比较无感,80多美金一位的下午茶,巧克力蛋糕死甜,喝了一嘴金箔也没啥快感,倒是对街上看到的白袍黑袍充满了兴趣,法律规定不能给他们拍照,我们团里有个姐姐以买你家两万的乳胶床垫为条件要跟老板合影,被白袍的老板婉拒,我在一边瞄了他一眼又一眼,轮廓完美,睫毛卷曲浓密,面容肃穆,虽然卖给中国人乳胶床垫这个职业一点也肃穆。
天国王朝,骑士的真正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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