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剧行当里,以往曾经有过小旦这么一个比较偏门的分类,指的都是那种天真烂漫的少女形象,近似于花旦,但是又要再小一点。原本小旦只是戏里的配角,但是随着观众审美的改变,在如今的影视剧当中,小旦往往以其天真、可爱、搞怪的形象赢得大批粉丝拥趸。陈意涵出道时,因为甜美可爱,酷似卡通人物一样的大眼睛,还有搞怪的性格和表情,大多数情况下饰演的都是小旦角色。
这里说个趣事,大概在10年左右,网上有一副动图流传甚广,一个女孩在被审讯时鬼马地吐舌头。就是这幅动图,让广大观众迅速记住了这个古怪精灵、活泼可爱的陈意涵。而那幅动图正是出自陈意涵早期最重要的作品——《痞子英雄》。在此之前,陈意涵刚一出道,就被赵宝刚导演看中,在他的《奋斗》中本色出演了来自台湾的小灵仙儿这一角色,同样受到内地观众的喜爱。正是这两部剧集,一举奠定了陈意涵标准小旦的荧幕形象。
从2007年正式出道至今,陈意涵已经在大银幕和小荧屏上创造了各式各样经典的小旦角色,也借此成为华语影视圈至关重要的一位女星。但是显然,这还是不够的
文 /微扬
八月三号,看了电影《闺蜜》
记得当时有很多的笑点,影院里笑声一片,而现在,已记不清情节。
玩笑,不够深刻,便只能一笑而过。
八月七号,看了冷莹的一篇散文,名为《闺蜜的义务》
文章的内容是这样的:
我妹沮丧地来找我,说她最好的闺蜜生气不理她了。
原因是那女孩大半年前跟一有妇之夫情愫暗生,我妹劝说多次无果。我妹与闺蜜家人都熟,闺蜜便常拿她名义在家中打掩护溜去与男人幽会。
数日前,女孩的妈得到风声,前来逼问我妹,她讷嘴讷舌,不知如何应对,最后索性心一横,一五一十倒了个干净。当晚闺蜜家风云四起,大闹到凌晨四点。女孩气得连夜发短信给她宣告绝交。
我妹觉得很委屈,认为自己也是为了闺蜜好,怕她将来摔大跟头。
我对我妹说,她的出发点可以理解,但她确实错了,她搞错了闺蜜的权利和义务。
闺蜜有批评的权利,没有揭发的义务;闺蜜有提醒的义务,没有做主的权利。
闺蜜的秘密都是她告诉你的,那是她对你的信任。你轻易知道她那么多错事糗事,但在不知情的人们那里
闺蜜:爆米花电影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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