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用不同的人物表现了学术领域里关于Ethics和Morality的认识。
电影刚开始关于“严刑逼供罪犯”的“对与错”的lecture是电影对ethics和morality讨论的基调。谢天华和吴镇宇的角色是典型的两种不同的moral reasoning的冲突。谢天华扮演的卧底警察角色倾向于用当前法律法规等rules来判断“对与错”;而吴镇宇的角色则是另一种价值观,他更倾向于用“结果”去判断“对与错” ,在现在的社会应允许“犯法但不犯罪”。片尾引用了马丁路德金的著名演讲I have a dream,他的理念里"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非正义的法不再是法),这正是吴镇宇扮演的角色的道德哲学价值观。在这种价值观里,”不公正“的法律可以被打破。与其说导演是在拍戏,不如说是在用moral psychology(道德心理学)和moral philosophy(道德哲学)给观众上课。只是这些理论太过于抽象,以至于电影无法用最佳的手法体现出来,导致观众觉得逻辑和情节都稍显混乱。
影片名字的前缀虽然是Laughing Gor, 但<潜罪犯 Laughing Gor之潛罪犯>已经完全不focus在Laughing Gor身上了. 当年Laughing Gor这个角色之所以在香港和大陆走红,我想是因为Laughing Gor身上亦正亦邪,痞得张狂,行得机智,走得正义的人格魅力吧.最后Laughing Gor倒下了,希望不要再活过来了,以后也就不会有香港的导演假借Laughing Gor借尸还魂了.
【变节:潜罪犯】很深刻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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