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节奏!十分乏味!没耐心看下去,导演科波拉的表现手法无法认同呵!一样的主题,不同的导演可以处理的完全不同,这点她应当向阿莫多瓦多学习,他的处理手法总是那么引人入胜,看完后浮想联翩!
过了2个月了,还记得这个片子的感受。
和我同去看电影的朋友,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电影。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他说,
我刚刚浪费了我生命中的2个小时,去看这个颓废明星的无聊生活记录片。
我大笑,心想,要是性感女明星的话,说不定你会觉得有趣点。
我觉得电影很不错,典型的科波拉的风格。
可以说和迷失东京和他其他的片子非常类似。
不过是换了时空换了主角。
但是我依然着迷与她的才能:要多么样的孤独无助才能在世界上最人声鼎沸的好莱坞活得这么寂寥。
科波拉总是找最热闹的地方,来表现人最软弱的一面。
这是今年的新片,看了影片简短的介绍,总是忍不住想看。
看完之后,我老后悔了。
一部超级大闷片。可以说,在我看过的上千部电影里,它的沉闷指数可以数一数二。情节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一个浪荡父亲与萝莉的女儿的几天生活。然后浪荡父亲幡然醒悟,最后不知道是自杀去了,还是寻找新的方向。
可能我才疏学浅,全片我都不知道导演要说什么。记录片似地拍摄方式,即没有音乐,也没有旁白。对白也完全生活化,都是些生活琐事,比如“这个做的好吃”、“我要去哪里做什么”之类的。整部电影干巴巴的。影片的镜头很少运动,都是固定的,观众就好像一个偷窥者,在观察者片中的每一个人。
导演想通过这种方式传达什么信息?我感觉到的,首先就是无聊。影片无聊,影片里的男主角也很无聊。片头竟然拍一部车绕圈就用了将近四分钟,然后跳脱衣舞用了将近十分钟,我是佩服到家了。其次感觉到的是,男主角的生活没有方向,按部就班似地生活,跟机器人一样。其余的,就是男主角的女儿很爱他,这种爱还不像亲情……
片尾最后男主角弃车走路,走向远方。我是没看出来
索菲亚·科波拉也许在影片风格上与其父大相径庭,但在有一点上,他们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电影细节的高度迷恋。虽说大多数电影对于细节都会尽量做到完美,但是在他们的电影中,细节的数量和表意作用都堆砌到令人眼花缭乱的地步。这样对细节的刻意求工,如果碰上一个好的剧本,那便有可能造就一代经典。但是如果碰到一个矫揉造作的剧本,那这些细节也会立刻变得突兀起来,再小的不合适也变得斗大碍眼。
索菲亚·科波拉的前作《绝代艳后》(Marie Antoinette)已招致此类批评。为了表现玛丽皇后的奢华轻浮,她用现代电子乐、轻飘的镜头运动和频繁更换的粉色系古装盛满了整部电影,让这部偏重于女性心理刻画的古装剧显现出了导演的个人风格。尽管画面美轮美奂,但情节的孱弱已无法掩饰。如果说在《迷失东京》中,比尔·莫瑞(Bill Murray)的喜剧天赋弥补了情节上的不足的话,那么对于《在某处》来说,它既没有很好的表演来调动氛围,也没有时代剧的服装作为看点,只剩下索菲亚把精确的场面调度用在一场老套做作的父女亲情戏上。
我们的生活就是那零零碎碎的小事和那一点一点的小感情构筑的,就算会有过大风大浪,会有过起起伏伏和跌跌撞撞,但大多数人我们的生活都是在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好一点是向前走,但惨一点的就是像Johnny那样在不停地兜圈子甚至是中途抛锚在了路上。
兜着圈子其实很尴尬,因为说不好听一点,你有可能已经失去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失去了一些很重要,很珍贵的情感感受,活地浑浑噩噩,而就算你是电影明星也不例外,当然身为名人,用酒,用药,用美女来刺激已经快麻木的自己似乎看起来理所当然,甚至可以美其名曰是用来找寻艺术创作的灵感,但是这些可以用来欺骗别人,但绝对过不来了自己那一关,简单地说,就是生活的外表你骗得了别人,但生活的本身如何你绝对骗不了你自己。
看着电影刚开始的Johnny,自己觉得他真像一个傻傻,可怜的孩子,就是一个一直都没有找对自己的生活位子和自己的精神寄托因而活地极其尴尬的一个人,想想看,连看2个美娇娘的艳舞都会不知不觉睡着的人,你还能指望他什么呢!!而在电影的很长时间里
文/仁直
索菲亚•科波拉,一个极简抽象艺术家,一个年近40仅拍摄了4部电影长片的女性导演。去年秋天,她更是成为了第一个斩获金狮的美国女导演。“Salon.com”的Andrew O'Hehir说道,“这是一部迷人的、深思的手工艺作品。相比她父亲,索菲亚在电影的先锋领域走得更远。《在某处》通透着安东尼奥尼电影和贝托鲁奇电影的气质,是对好莱坞电影的一次折转。”反之,《New York Observer》的Rex Reed则说道,“《在某处》没比《绝代艳后》少多少自负,也没比《迷失东京》少多少沉闷。”影评人的嘘声也好,昆汀的摆谱也罢,赞誉与冷遇,始终萦绕在这部以Chateau Marmont为封套的影片之中。相对而言,笔者比较认同《洛杉矶时报》的专职影评人Kenneth Turan的观点,“相比较影片的故事性,《在某处》厉害的地方在于其对气氛的营造以及视觉的形象化描绘上。”
内在风景
以作者论的角度讲,《在某处》里的主角Johnny Marco与《迷失东京》里的主角Bob,有着诸多异曲同工的地方。首先,他们都是各自圈子里的精英级人物——好莱坞大明星&广告界大佬。其次
“在某处”Somewhere ,灵魂寄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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